7.05.2009

我回來了

西元二零零九年七月五日。

雨。內地多省暴雨,逾八百萬人受災。

我離開得夠久了,故不得不用「我回來了」作為標題,即使我從來沒有走遠。

我只是太懶,有時想到有些東西可寫,想著想著,寫下了大綱,又爛尾了。你們給我的電郵更加有如墮入黑洞,一去不返。Facebook上的活動倒夠有趣,我每次登入都會見到大堆各式各樣的邀請,而經過幾次沒有時間逐一accept或ignore之後,所有邀請都成了我的收藏。詳情請見下圖:




上篇談及肥伴,文章曝光後收到不少回應,有人在電郵中將我罵得狗血淋頭,說我膚淺、世俗、可鄙,我是完全不介意的。我看蘋果日報每天製造不少輿論,而銷量很好,我就明白有立場地發言比純粹報導好得多。

昨日女朋友告訴我關於一對母女談擇偶條件的對話,母親教女兒不要以貎取人,肥伴、禿頭的也可以是好老公,當然,那當然啦!還用說嗎?

不過母親後補一句:「但肥伴和禿頭可能反映了他的生活有點不妥當,例如健康和自制能力。」

嘩哈哈哈哈!

見微知著無非如此。所以方文正堅持自己對肥伴的說法。

4.12.2009

肥胖

西元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二日。

多雲,間中有雨。

一個TB在網誌上清楚表明:「Sorry,我真係鍾意女仔瘦。」

文正有百分之六十贊同後半部份,我不敢說自己百分之百贊同,因為女朋友不覺得自己瘦。而且肥瘦本身沒有一有個確切的分界線。就像黃子華所說,女生永遠覺得自己瘦多十磅最好。

幾年前就有個朋友告訴我,扮靚與減肥是女人的終生事業。我只說,假如你到銅鑼灣金百利商場,找不到一件合身的女裝衫(不計衛衣),就得好好反省。

公司就有一位體型龐大的女同事,攝氏二十度還會穿毛衣和厚褸返工,中午時太陽照正頭頂,卻行到老遠去食飯,去得遠代表要行得急,加上吃飽,難免流汗。回到公司就開大冷氣,凍死了其他同事。

文正發現這情況只發生在女性身上,一個肥胖的男人很少會怕凍,相反,十四、五度時要他只穿恤衫都不算虐待。

我又不止一次告訴女朋友,我認為聰明的女生多數都不會太胖,因為聰明的女生都不會讓自己太胖,尤其...身在香港。我數不到有哪位女高官或者上巿公司大粒野是近乎癡肥的。

聰明的女生有一份自覺,知道自己可以偶爾放縱食慾,但不會每餐都放縱食慾,然後又突然間被磅上的數字嚇一跳,再來個每日只食一餐此等不設實際的減肥計劃。

新年前發生的貨車司機醉酒駕駛奪去六條人命案,岑朗天在節目中大力批評,單從表面來看,一個人清晨時份可以飲醉酒,而且超標六倍,你說那是個怎樣的人?過著些怎樣的生活?

我就會想,一個女生胖到令巴士上的鄰坐乘客覺得被剝削,你說那女生過的是怎樣的生活?每日吃的是什麼份量的飯盒?又做幾多分鐘運動?

2.11.2009

十六

西元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

晴朗。溫暖。

文正被tag了。要寫十六項關於自己的事。

一‧需要很多時間獨處。如非必要,絕不與同事食午飯,就算是必須出席的飯局,也盡量早走。

二‧很少朋友,而且認為做朋友不需要經常見面,幾年一約便可。自覺與前女友保持朋友關係,只是不再聯絡而已。

三‧記性很好。可以寫出六日五夜京都之旅的所有細節,包括每餐飯及每程車的價錢,足足寫了幾萬字。

四‧對聲音高度敏感,在新公司工作一星期便可辦別各位同事的獨特聲音。例如A的拖鞋子腳步聲、B的乾咳聲、C的手鍊噹噹聲。

五‧愛書,愛閱讀。對關於書的一切都想認識。對關於閱讀的所有活動都想參加。

六‧讀理科出身,但會攪亂禽畜和魚類的生育過程,也將純粹數學忘記得一乾二淨。

七‧雙重性格。在家人和女朋友面前很健談,在外人面前很內歛,試過在學校和公司多個星期不說話。

八‧沉迷電腦、沉迷上網。身邊人都知道假如我的電腦壞了,會是件很大鑊的事,因為我會極度燥火至想殺人的程度。

九‧很少病,可以保持全年不咳,但進食時經常咬到自己,食香口膠都會弄到成口血。

十‧不愛名牌,不會買容易被人認出品牌的衣服。

十一‧很喜歡買筆和簿,但其實沒那麼多東西要寫。

十二‧希望有一日能重返校園,鑽研歷史。

十三‧擁有自己設計的一些遊戲,無聊時會玩。

十四‧認人很差。分別不到衛蘭與衛詩,也分別不到SOLAR那兩兄弟。認不出誰是陳法拉、傳穎、江若琳……

十五‧喜歡聰明和獨立自主的女生,而且一定要長頭髮,最好漂亮。

十六‧是個天氣迷,很喜歡看天氣報告,也常流漣天文台網站。

網友想寫的話請自便。

1.12.2009

也談家暴條例

西元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日。

打鼓嶺錄得負六度低溫,處處結霜。

《家庭暴力條例》引起的風波很精彩,在網上看不同博客發表意見,有些說情,有些說理,個人說服力高下立見。

其實文正對整條條例沒什麼特別意見,一直知道香港人把口開放,思想保守,故不期望同志族可以在香港享有任何異性戀者的權利。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代表我就會拉著女朋友去註冊,同樣,就算《家暴條例》不加入同性同居乜乜物物,文正都不會日日夜夜與女朋友開片。所以說這條條例通過與否,對文正可說是完全無關。

不過我又確實贊成將《家庭暴力條例》易名為《家居暴力條例》,即本人贊成同一屋簷下的人都受此條例保護。朋友分租單位對香港人可說是非常普遍,本來情同手足的沙煲兄弟鵪鶉甲與火爆乙搬出來住不久,鵪鶉甲經常帶港女女朋友回家過夜,引起火爆乙極度不滿,但因租約未滿,不甘搬出。一日,港女發脾氣隨手拿著火爆乙的小學時期美術創作獎座就摔在地上,鵪鶉甲不敢責備之餘還勸火爆乙釋怒。這時,眼火爆到視網膜都快融了的火爆乙忍無可忍,出拳揮向鵪鶉甲,港女又在場媽媽叉叉,訓示鵪鶉甲輸了的話就分手,一場家居暴力就此上演。

鵪鶉甲與火爆乙絕對不是同性戀者,而且打死也不會因為通過家暴條例就繼而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

雖然這只不過是方文正以意創造出來的一個場景,但類似之事,天底下還少嗎?

我不是寫文章來支持通過條例,只是建議各位議員,先去查一查每年有多少同住而非家庭成員的住客發生暴力事件。就看這個我也不知道的數字過不過到你們的良心,過到的話便即管反對條例,但請以事態不嚴重,無需立法為理由。

另外,看網誌時讀到有blogger論及此事時說到極之厭惡同性戀,尤其女同志,因為她們是一眾男生的「競爭對手」,惹得我和女朋友爆笑了一場。他的競爭對手應該還有其他男生、令女人希望單身自主的社會、令女教徒出家為尼的佛教、在珠三角風行一時的自梳習俗以及死了都要娶個活老婆的冥婚習俗。

不專重女人的男人總是有這麼多假想敵。港府應該調撥資源輔導一下自卑的人。

12.28.2008

如今在海外

西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如今在海外。

中一時讀巴金的《繁星》,當中有一句是「如今在海上,每晚和繁星相對,我把它們認得很熟了。」,文正真嚮往那種天色。離港前一晚,我和女朋友走到郊外,數出天上十來顆星星,而今晚我們在這個地方,再數到十二顆。可惜我們都認不得它們。

坐巴士時我特別愛在左手邊,可以看著乘客上落。在往機場的途中,我愛看海,那代替了世界,而我的確正向世界出發。回程時我看著汀九橋,會想起兒時從澳門坐船回港,見到大嶼山時爸爸就會告訴我快到了,同樣,看到汀九橋我就知道快回到家了。

我在日記上多次提到自己很愛香港,而幾乎每次當我外出回來,我都會這樣寫。

12.20.2008

外遊在即

西元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穿短袖衫的一天。

文正每日坐在螢光幕前面,看著王維基上任又下台,看著倪震與周慧敏先分手後結婚,便覺得自己不寫網誌實在是對極了。外面的世界太精彩,就這個星期,我看了好幾份聲明,每份都看得津津有味,也相信大家都將注意力集中到幾位主角身上,無人會有空看我的了。哈!

聖誕將至,文正與女朋友及父母一行四人,快要出外旅遊了。這趟旅行有雙重意義,其一是為女朋友慶祝生日。其二時自大學畢業後首次與父母出國,讓我既興奮又緊張。興奮在於女朋友融入我的家庭,而這快要成事了。緊張在於女朋友和父母在風格上總有出入,四人行難免有人高興有人悶。

他們都不知道文正在腦海中試演了無數次行程上的活動。拜訪外地圖書館是我最期待的環節,但恐怕我爸要被悶壞了。一嘗地道小食會是媽旅遊重點,然而我那怕髒的性格和敏感的腸胃一定會掃大家的興。尚有四天就要出發了,我卻忙得連由機場去酒店的交通也未及安排。

我得承認這的確為我帶來一點壓力,哈,就好像明天就要結婚了,為求一切完美,就連晚宴的果盤是否新鮮都有我的一番擔憂。外人聽來一定覺得我很無聊,我卻比較樂觀,只認為自己著實很在意與我同行的三個人。

11.26.2008

高踭鞋

西元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最高氣溫二十五度。

文正每次和女朋友去街前總會問「你今日著邊對鞋呀?」,事關Becky太愛高踭鞋,我絕對不是介意比我高的女朋友再高多兩三吋,我最擔心的是她的腳。

她說只要是女生都會愛高踭鞋,我就會說只要愛女生的都怕高踭鞋,這種阻礙步行速度/能力的發明明顯與人類的發展背道而馳。傳說人類最初有尾巴,但因尾巴沒用就退化了。何解女生都愛在後踭裝上一條骨,讓腳變得不平坦?

新來的女同事第四天終於沒有穿高踭鞋,我見她健步如飛才恍然了解到她並非傷殘人士,也沒有扭傷,只是腳痛而已。

Becky看到以下照片也會雙眼發光,而文正會想「她真是個女生,我無非喜歡她這種人」,然後就快快樂樂地陪她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