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
年初九。清涼。
我返工穿衣十年如一日。恤衫西褲加jumper,天冷時至多加條頸巾。正如男人返工每天都穿西裝的,變化無非是顏色。我也不例外,恤衫有十數件,jumper有大約十件,每朝擲飛標決定穿甚麼,從不會忽然顯得份外奪目。
那天我只是穿了件深紫色的jumper,就是楊千嬅很喜歡的那隻紫。在pantry遇到HR的Mandy,是那個平日和我都能吹一兩句的已婚婦人,她開口埋口總是提着她老公,我一度懷疑她暗示我知她是直到不能再直的女人,當日她那件大褸正正就和我的jumper同色。我心裡想:「又如何!」撞色而已,這幢大廈大大話話可以算到上百個穿白色恤衫的男人,那有什麼好尷尬!
說聲早晨之後我繼續沖我的咖啡,她繼續洗她的茶杯。這時Admin的Candy走進來,見我倆即大呼:「嘩,你o地兩個今日做乜着情侶裝呀?」Oh My God。香港的教育就是失敗到九年的供書教學都教不曉這位C小姐何謂「情侶」。
面對這種大驚小怪的人,我覺得最聰明的做法就是微笑而保持緘默,再靜靜地溜開。但Mandy姐卻即時開口反駁這只是顏色相同而已,絶對不是情侶裝,也絶對不會和我一起穿情侶裝。我差點以為她會衝入office拿張結婚證書給我們証明她是個在一夫一妻制度下完婚的正常女子,家庭美滿,且會與丈夫執手偕老。
我被她逗得可樂了,原來公司內有人如此害怕與我扯上關係。要不是被Candy當場指出,她又會否回到座位後也不理寒冷警告現正生效,就是非得脫掉那件大褸不可?至於我,我才不會和她們「癲埋一份」,更不會脫下jumper,露出那件因為懶惰而沒有熨過的恤衫。
Mandy讓我想到世界上就是有一種過敏的女人,總是覺得有人在暗戀自己,在地鐵內與人有眼神接觸就生怕對方會對自己一見鍾情。這種達至擾人程度的自戀,無疑是個缺點。但無辦法的了,她們不會有自動醒覺的一天,身邊人又可以說些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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