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2008

調錯嬰案之隨想

西元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清涼,濕度百份之八十四。我稱這個為愛的天氣,或者做愛的天氣。

網友可能認為文正BLOG少了很多,然而事實是和記寬頻在一個星期之中,只允許我有一天連到線的日子,八月會約滿,我一定會轉公司。香港寬頻好不好?

新聞故事中的調錯嬰案,文正幻想自己身為事主,其實對於尋根也沒有太大的執著,畢竟覺得生娘不及養娘大,然而原來做母親的,必定是想尋回親生骨肉,至少我母親就這樣說:「我希望佢好,如果佢真係好,我唔會痴佢O既,但係如果佢唔好,我一定要想辦法幫佢,點講到係自己生O架嘛。」

如果我是其中一人,我會幻想親生父母是怎樣的人,仍然恩愛,還是早已離異?思想開放,還是傳統保守?如果是一個篤信基督教的家庭,看到我這個TB會否很難過?至於我的養父母,會否因為有機會找回一個100%的女兒而興高采烈?

想到這裡,我是否已經表露了對自己身為TB的自卑?為什麼我會害怕未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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