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2008

總要花點錢

西元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週日。

H&M內:裙五折、耳環五折、手袋五折、外套五折、女朋友銀包內的錢五折。

榆林書店內:方文正就是無論如何都要買一本書,最後選了霍金的兒童科幻小說《喬治通往宇宙的秘密鑰匙》,然後還是要女朋友先看。

吃了兩餐豐富的飯,一餐日本菜,一餐意大利菜。

其實還想買對鞋,買些新恤衫,還要買些零食。

回家看到有blogger說女朋友花得太多錢,還吵起來。

也想想何謂太多,文正和女朋友每個月外出花費,還不及薪金的十分一,我想我們是很節儉的。但有時就是到了某一重要時刻,你會感到很想很想,真的很想買些東西,不管是什麼。

這類情況多在H&M、Zara或者一堆總是記不起名字或者不懂發音的時裝店內發生在女朋友身上。也會在各大書店、各大電器鋪發生在文正身上。

總之,花點錢,就很快樂。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