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
週二,有雨。
午飯時吹水,同事Dickson表示他的鳯姐朋友最近不敢接客,文正聽後暗暗滴汗,心想「Dickson哥,你識埋d 咩人呀?」
將對話轉告女朋友後,她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朋友?係唔係佢幫襯開o個個呀?」
......
還是女孩子的思維敏捷,尤其在這些又道德,又忠貞,又品味的問題上。老實說,文正不反對有人以提供性服務為職業,都係搵食啫!妓女不算是狐狸精,因為沒有錢的話,她們才不會纏著一個有老婆的男人呢。
女朋友又問文正會不會召妓,嘩!小姐,專門serve TB的妓女?巿場還有沒有細一點呀?
(哈,方文正,你不要問,只要答)
OK!我這樣說吧,男人召妓,為求解決性需要,而男人那種性需要的終結近乎一種儀式,我懷疑有沒有男人會只享受過程,到最後會忍而不發。
至於TB去召妓,似乎是去serve 別人多,是否應該倒轉來說,不是TB去叫雞,而是TB去做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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