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懶洋洋的週日。
文正看著上一篇《選舉》的十張相,也來問自己什麼叫做sweet。單看背影,我只能將重點放在她們的身位距離和手袋的位置。
文正和女朋友習慣盡量靠近對方,所以,假如她的手袋放在右手邊,我的就會放在左手邊,讓我們之間的阻隔減到最少。
我看著你們的選擇,暫時最sweet的那一對情侶──(9),她們的動作,在我看來是極不平常的。所以,我投了(3)一票。
文正還投了(4)和(10),選(4)純粹因為相片以外我所見的。那天在旺角街頭,文正和女朋友正買完百味的牛骨髓加蜆肉加螺肉加鳯爪,迎面就走來這雙拖著手的身影,口中一邊商量著要什麼,手一邊往袋中找銀包,這叫做共同啫好。
文正認為人的心思多變,即使同睡一床都可以各自想著不同的人。所以我總覺得兩個人可以想著同一件事的那一刻,其實很浪漫。
至於選(10),無他,因為美麗。
1 則留言:
(10)入面個B係我表妹, 哈~
張貼留言